上 列 收 費 已 包 括 辦 理 簽 証 之 費 用 及 本 公 司 代 辦 有 關 申 請 所 徵 收 之 手 續 費
《 一 般 旅 遊 簽 証 》(非 電 子 簽 証 可 代 辦 之 証 件) :
(包 括 香 港 CI 、 香 港DI 、 澳 門 特 區 護 照 、 澳 門 特 區 旅 行 証 、 中 國 護 照 (持 有HKID)………等)
客 人 須 提 交 之 文 件 :
1) 必 須 提 交 同 行 者 証 件 之 副 本 及 關 係 証 明 副 本 ( 如 結 婚 証 書 、 出 世 紙 …)
2) 填寫48R Form (香港C.I. 填寫 48 Form)
《 僱 主 》公司商業登記證副本、個人經濟証明副本、稅單或入息証明副本
《 僱 員 》公司放假信、個人經濟証明副本、稅單或入息証明副本
《 公 務 員 》 放假紙、個人經濟証明副本、稅單或入息証明副本
《 主 婦 、 退 休 人 士 》個人經濟証明副本、結婚証書副本、丈夫稅單或入息証明副本
《 學 生 》學生手冊、出世紙副本、父母之經濟証明及稅單或入息証明副本
《海外僱傭》僱主之身分證、証件、簽証及經濟証明副本、僱傭合約副本、填寫 ”1153”Form 及 ”Employer’s Undertaking” Form 各一份
注意事項:
1) 所有外藉護照持有人(辦理電子簽証除外),必須提供身分證副本,方可代辦簽證
2) 持中國護照之旅客,必須額外提交通行証副本及其工作簽証副本
3) 70歲或以上之申請人須額外提交一份由澳洲領事館指定醫生之驗身報告(辦理電子簽証除外)
4) 18歲以下之小童如不與父母或只與父或母親一人同行,須由不同行之父母親書寫授權書 (內容須清楚列出小童將會跟隨何人前往澳洲及繳交不同行之父母身份證副本)
電 子 簽 證 ( E T A ) 手 續 適 用 於 下 列 國 家 之 護 照 持 有 人 :
| Andorra 安 道 爾 |
Ireland 愛 爾 蘭 |
Singapore 星 加 坡 |
| Austria 奧 地 利 |
Italy 意 大 利 |
South Korea 南 韓 |
| Belgium 比 利 時 |
Japan 日 本 |
Spain 西 班 牙 |
| BNO |
Liechtenstein 列 支 敦 士 登 |
Sweden 瑞 典 |
| Burnei 汶 萊 |
Luxembourg 盧 森 堡 |
Switzerland 瑞士 |
| Canada 加 拿 大 |
Malaysia 馬 來 西 亞 |
United Kingdom 英 國 |
| Denmark 丹 麥 |
Malta 馬 爾 他 |
U.S.A. 美 國 |
| Finland 芬 蘭 |
Monaco 摩 納 哥 |
Vatican City 梵 諦 岡 |
| France 法 國 |
Netherlands 荷 蘭 |
Germany 德 國 |
| Norway 挪 威 |
Greece 希 臘 |
HSR (HKSAR) 香 港 特 區 護 照 |
| Iceland 冰 島 |
Portugal 葡 萄 牙 |
注 意 事 項 :
※ 基本上申辦電子簽証可立即處理,但由於申請人個別原因 (由領事館決定),可能延至第2個工作天才通知獲批與否,領事館亦可能須要客人後補身份證副本;同時亦有可能按照一般旅遊簽証辦理;因此,請提醒客人盡早辦理簽証。
※ 申請人亦可透過互聯網 自行辦理 電子簽証 (BNO除外)
網址 http://www.eta.immi.gov.au/ 費用AUD20 (以信用卡繳付)